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陇南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西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北海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海城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广西-北海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是农村户口,在农村信用社上班,户口从没有变更过,在村里承包有耕地(有土地承包证),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调查表”名单上也有我的名字,今年村里分配土地补偿款及承包金,村里以我在信用社上已经买了养老保险为由,不分配给我。我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但二审法院以我在信用社上班而且买了养老保险为由而认定我已丧失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改判我败诉,而且没有给出任何的法律依据!请问二审法院这样判合适吗?

1位律师回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1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