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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情况是这样的 我有一个朋友 他是女的 大概在今年之前一直和一个男的暧昧这个男的下面简称A,这个男的一直给她送手机送礼物 好多东西都是随便一提他就给买了 自己邮过来了!然后大概在19年一月这个女的在现实里面找了一个男友下面简称B 刚开始时这个A给这个女孩点外卖,这个B知道后打电话警告过他 后来这个A一直知道这个B的存在 B并不知道A 和这个女孩还有联系!然后因为一些事情这个女孩和这个B分手了 ,然后这个A就买车票让这个女孩去找他 A就给这个女孩花了大概七八万块钱 包括这个女孩租房子 也是这个A出的钱 但是他们并没有同居 也没有发生关系!后来这个A提出要和这个女孩发生关系!然后A就说 要不和他睡觉要不把这一切全部告诉B!女孩拒绝了 事后女孩发现自己怀了B的孩子 然后B知道这个事情 就打电话和A发生了口角!现在A要让女孩还钱 否则告他诈骗 请问成立吗?当事人现在应该如何应对!以上包括A让女孩陪睡 还有买车票这些全部都记录!
李华金律师 广东-佛山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
杨大伟律师 上海-黄浦区 深圳华荣律师事务所
谢福金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谭利华,生于1978年,湖南师大本科学历,湖南谭青生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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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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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承办的案件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律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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