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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在婚前出额出资购买父亲单位房子,有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在办理房产证时写儿子名字,现儿子在离婚前加了媳妇名字后即离婚,现父母全资购房,合同、收据都是父亲名字。只是在办房产证时写儿子名字,现儿子擅自加儿媳妇名字,合法吗?房子可以收回吗?
湖北金雅事务所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金雅律师事务所
夏振华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本人有9年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经历,擅长婚姻家事、合同、工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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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取得律师资格证,2010年10月开始在安徽相和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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