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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房产纠纷1个月前

民间有一种打会带利息的,首月交满会500元一个,交给组织打会的人(以下称会长)会长从次月开始每月还500元,这至会结束。以我现在参加的会,会的周期是36个月,第一月大家交500元,会长占一个,剩余35人交500元共计18000元,会长从第二个月逐月还500元至会结束,36个月结束刚好会长还清大家的钱,第二月开始,谁想用钱就出利息,一档为5元,拿到会的人从下月开始每月交500元,交至会周期结来,大家拿的利息都是先前拿会人出的利息,有的人先拿到会后不想交后面的会钱。请问遇到这种情况,一:这种带利息的会违法吗?二:先前拿会想赖掉后面应交款人,钱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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