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上海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浦东新区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我在2009年给朋友担保一笔期限两年货款,一年内他还清本息后在我不知情况下又续贷原金额至金未还,我查到原始合同上写着,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银行信用,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主合同的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权人发放贷款和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问律师根据原始合同我还有担保责任吗?怎样走法师程序。谢谢!
高倩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506623人 粉丝人数:509439人
王枢,女,执业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辽宁法云律师事务所副
帮助人数:18人 粉丝人数:1144人
军队转业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交
帮助人数:246人 粉丝人数:2080人
帮助人数:1700人 粉丝人数:377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