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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走私一般物品,海关缉私局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如果检察院觉得需要对嫌疑人进行起诉的话是不是一定肯定会通知到嫌疑人?有没有可能不通知嫌疑人情况下检查院走完流程后直接把案件交到法院?如果检查院肯定会通知到嫌疑人的话,那么嫌疑人在检查院的这个环节里还有解释或者说明情况的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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