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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今天早上我老公去银行取钱,回来的途中看到一只类似金毛的狗,在路边!因为平时我老公很喜欢狗的!所以他看狗一直在路边以为那只狗是没有主人的!(因为当时确实没看到狗的主人)所以就把那只狗牵了回来!下午两个警察到我家,当时只有我一人在家(我老公在上班)他们来了之后只问我说:你老公最近有没有什么反常、今早出去了没!几点回来了!回来给你说了什么没!”我当时一头雾水!就一一如实回答了他们的问题!(当时他们有录音的)后来他们又检查了我家的车!又检查了我家地下室!当时打开地下室时我看见一头狗!然后他门说把报警的那两个人叫过来!然后来了两人看了狗之后说是他们的狗就拉走了!其中一个警察说让你老公赶紧回来到警察局找他们!然后我老公请假去警察局!去了之后录了口供什么的!(期间没有见到报案人)本想着给狗主人赔礼道歉就算了!后来那个警察说要入档案!一会又提示我老公请他们吃饭!一会又说让我老公给一两千块钱这件事就这么算了!我就想了解一下我老公的这种情况勾成犯罪了吗?需要入档案吗?
贺士欢(法律工作者)律师 青海-西宁 西宁市城北区惠民法律服务所
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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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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