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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锅店当服务员工作十二天擅自离职,未签合同公司不给工资。说是我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当时和我说试用期是七天,我未签合同应该提前一个月申请吗?公司说我离职会因为缺人造成损失。公司说我有两个选择,一是工作一个月后离职,二是找个人代替我的位置才行。否则就要扣除我的工资弥补损失,我该怎样做
邱宝良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陈泽玮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及行政法律事务,在民商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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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具有财务和税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取得会计师资格证书、中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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