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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将工程和乙方签合同。
乙方是个人不具备用工资质
但是乙方雇人了,人出了事,
这时候甲方让乙方找个公司来盖章,这样甲方才拿钱。
乙方找了一个公司盖章,盖章之后才告诉别人这件事,乙方被这个公司打了。请问这样的章具备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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