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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丁克夫妇,双方父母都健在,老公有两个哥哥还有一个侄子一个侄女。我们的住房是老公名字,婚前的经济适用房,但是我老公有严重的心脏病。他担心他若是有事了,我们家房子产权怎么能顺利由我(配偶)一个人继承。这需要我老公立遗嘱公证呢?还是去办理房产证加配偶名字呢?请李鹏律师大人您提供专业咨询建议,急求,拜托你了。
薛峰律师 黑龙江-齐齐哈尔 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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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电话:18855383348,安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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