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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离婚两年后,被起诉。前夫在婚姻存续借别人信用卡刷了17万,还不上后,给别人写了借条,承诺个人会还款。这些我之前都不知情,和债权人也不认识。是他们的个人约定。我个人收入也不低,足以支付家里的车贷,房贷,孩子学费等。最近被起诉后,看对方的证据显示,在长达几十页的信用卡账单中,有几笔小额消费是用于儿童医院,汽车加油,母婴店。卡主以共同债务要求我一起偿还。离婚时协议约定个人债务归个人承担。这笔债务会被判定共同债务吗?我是否会连带?另外,对方举证的那几笔小额消费也是几年前的,前夫中间还了以后又刷,循环在用。这样会被判定共同债务吗?

1位律师回复

王银萍律师 河南-郑州  天津行通(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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