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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劳动工伤1个月前

¥10.00

孙律,您好。请问,关于加班费基数的问题。苏州地区,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3000,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20,合同里面约定了加班费的基数按照2020计算,是否合法?另外,加班费的基数换算成小时,按照2020/22/8是否合法?还是一定要2020/21.75/8?

谢谢,盼复。

4位律师回复

陆紫澜律师 江苏-苏州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王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

崔海兰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李加刚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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