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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房产纠纷1个月前

杨律师,您好!我是南浔镇某小区业主,我有一套三层连排别墅,因开发商设计问题造成阳台漏水情况,后跟物业协商后,物业口头同意浇筑部分阳台顶蓬。本人于2018年对房屋进行合理浇筑,未超出整体外立面。2020年10月15日南浔区城管执法局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浇筑部分按违章建筑予以拆除。本小区大部分别墅全部是自己浇筑过的,浇筑后未装修入住的全部要拆除,装修过的且大肆乱搭乱建的反而不用拆除。这种情况下南浔区城管执法局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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