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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一名即将大学毕业的学生 自2018年1月31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一家公司工作 按照公司要求签署了3年劳动合同 2018年1月31日至4月31日为试用期 现在我于3月12日向公司提出辞职书面申请 今天是最后一天工作日 但公司不批准我辞职 不予签字 我应怎么办? 另外公司以公司制度为由 强行要我在离职的时候制定公司工装费用1000元 参加公司体检1200元(现在本人没有公司为我定制的工装,而是穿着之前离职人员的旧工装,体检也没有参加)由于辞职当月剩余工资不足以支付工装和体检费用 公司要求我补齐剩余的工装和体检费用 这样合理么 我应怎么办
陈书秀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融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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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恒鑫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资深合同、经济、婚姻、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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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有温度的律师。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尽心尽力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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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顺律师曾办理过多起刑事、民事案件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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