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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真实人格的微博

山东-青岛损害赔偿1个月前

¥5.00

律师您好。 我家房屋于2017年3月交房,当年开始装修,于11月基本完成装修,并关闭了水阀。冬季由于入住率不足没有供暖,温度低导致预埋自来水管破裂,造成房屋漏水。刨开地面后,发现水管有多处裂口,并且通体存在细微裂纹,经水暖工人鉴定不建议维修,建议重新铺设自来水管。 现在维修和赔偿楼下损失费用巨大。开发商以房屋交给物业为由,让寻找物业协商;物业以家中未进行水管吹水为由,拒绝受理。 想知道这种情况,造成巨大损失是否有水管质量差的原因,开发商/物业是否应该进行部分赔偿?

1位律师回复

杨瑶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望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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