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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出租住人集装箱的。有人租用了两个集装箱,私自挪走了,拒不归还。签订的合同上有规定:如不归还按合同所示金额赔偿,如协商不好,到当地法院起诉。现在是我不知道这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只知道他有注册公司和公司地址,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起诉?
汤律师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王湘涛律师,医学本科、法学研究生学历,主任医师职称。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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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起从事法律工作,曾就职于某中外合资财险公司省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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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工作31年,担任法学教学工作,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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