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景德镇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青海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西宁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青海-西宁刑事辩护1个月前

我是被打方 在收到派出所对对方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一栏写 如有不服本决定 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向法院诉讼 ?难道就要等6个月以后吗?

4位律师回复

周胜律师 青海-西宁  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

杨红强律师 青海-西宁  青海徒信律师事务所

赵琳律师 青海-西宁  青海律科律师事务所

贺士欢(法律工作者)律师 青海-西宁  西宁市城北区惠民法律服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4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