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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刑事辩护1个月前

以办工程手续为名以高额回报,承诺给一百平米住房为条件诱骗他人借的五万元钱,拿到钱后立即以领导等他办手续为借口不谢借条快速离开,之后让其补写借条他不写直到现在,经查他把拿到的钱挥霍了,没办工程手续。请问可否以诈骗起诉。另外律师费需要多少。

1位律师回复

王美玲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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