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山东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莱芜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两个子女(两个女儿)的父母怎么赡养?老人现状是双方年龄较大均为七十岁以上,经济状况收入接近低保,男老偏瘫,生活不能自理,由女老照顾,但是女老身体也不好,患有很多老年病。按理说双方都该受照顾。老人子女现状双方不和联系极少,大女儿由本地搬去400公里外地,近几年基本不回家照顾老人,一年只看望了了几次,留下一部分钱(具体不详,从其收入来看也不会太多,估计补贴生活温饱)老人也不愿去跟着生活。二女儿在本地,业余时间基本承担照顾,但是出生活费很少。现在老人身体健康向下不好,二女儿想全部承担责任接到家里照顾,二女婿以有老人还有大女儿为由,只想承担一半责任,为此夫妻之间有矛盾。这件事,从法律上来说怎么划分?谢谢老师指导?
高海滨律师 山东-滨州 山东易安律师事务所
王萍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岱松律师事务所
胡黛璇律师,现为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
帮助人数:1338人 粉丝人数:3191人
上海日盈(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
帮助人数:1206人 粉丝人数:2529人
田野律师,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帮助人数:137人 粉丝人数:7589人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民商事领域,有多家公司法
帮助人数:47人 粉丝人数:167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