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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三十多年,未生育子女,双方父母均已去世多年,夫妻二人独自在哈尔滨打拼,白手起家,没有继承过任何遗产,与双方兄弟姐妹多年没有联系更无经济往来,夫妻二人写好遗嘱,若一方先走,由另一方继承全部财产,但是男方的兄弟姐妹认为他们是男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这样吗?男方不想将财产分给他的兄弟姐妹,遗嘱中说明他们没有继承权,请问这种情况,兄弟姐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鲍喜东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承成律师事务所
薛峰律师 黑龙江-齐齐哈尔 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
2005年至2020年期间,在青海旦珠岭律师事务所执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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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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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服务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司(包括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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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领域内案件,办案期间其能够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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