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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劳动工伤1个月前

签署了一个不平等试用期协议,协议内容是不完成甲方要求的内容,需要赔偿2万元,完成但是甲方不满意,我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我不能获得任何东西包括工资。后来我在协议规定的试用期前提出协议作废,对方诱导我签署另一个合作合同,然后再签署协议的终止合同,我签了合作合同,对方不肯签署终止合同,提出需要我把第二份合同里的东西全部发送完毕,才能签终止合同。并且以不平等协议里的内容威胁我,说要我赔4.8万元,让我赶快把第二份合同里的东西发送给他。我想知道,在我没有损害他任何利益的情况下,被诱导签署的这种不平等协议有效吗?

6位律师回复

丁梦希律师 浙江-嘉兴  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

沈沁梅律师 浙江-嘉兴  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

潘金忠律师 浙江-嘉兴  浙江天卓律师事务所

施霁律师 浙江-嘉兴  浙江泰豪律师事务所

王中强律师 浙江-嘉兴  浙江浙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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