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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婚姻家庭1个月前

两人未结婚,也为发生关系,因两人性格不合,女方提出分手,并主动要退换男方彩礼,但是男方不同意,要求女方支付两人在一起之间的所有花费,包括定亲时的男方宴请宾客的费用,还有一些人亲费(这些费用事先女方不知情 ,也没经过女方同意和商量)自己单方面的给的,在女方要退换他的彩礼时才说,让女方还,说既然是女方提出分手,就必按他的要求办,否则不同意,女方该维护自己!是否按照男方的要求做,如果走法律途径的话,是否对女方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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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法律工作者 四川-遂宁  四川省射洪市洋溪法律服务所

朱玉霞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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