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九江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云南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昆明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五华区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云南-昆明刑事辩护1个月前

2018年10月我的供货商云南光磊钢结构有限公司,因伪造合格证及产品检测报告被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处罚。2019年11月我所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我公司下发协助调查函,要求我公司配合调查光磊公司伪造材料的事情。2020年6月又以我公司涉嫌伪造材料发函给我的客户。2020年7月以我公司明知销售禁止销售的产品为由拟对我公司进行60万元罚款。请问刘律师我方没有证据证明我方之前并不知道光磊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是伪造的。这种行为能否认定我方违法?楚雄彝族自治州已经对光磊公司进行了处罚,昆明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能对我公司进行处罚?

1位律师回复

高兵律师 云南-昆明  北京市北斗鼎铭(昆明)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8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