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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个多月,合同约定两个月转正,由于每天工作时常大于十小时,站立时间大于六小时,导致身体左大腿劳损,在请假后,上司以无故旷工,顶撞上司等不属实理由,和不准兼职(合同上并未说明,兼职并未影响工作)的理由叫我第二天不要去上班了,去签协议.可得知我要仲裁后,又改口说没说过,叫我继续回去上班(微信聊天记录都有显示),我现在不想回去上班了,因为这样的领导对我的工作百害无一利.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做才能不上班并能让我仲裁胜诉
刘友群律师 四川-成都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