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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婚姻家庭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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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律师你好,我想咨询您有关五保户的一些相关问题,我的父母在三年前办的五保户,我是他们的养女,我现在离婚单身带个儿子。在今年六月末我们乡镇民政部门通知我们说五保被撤销了,并且让拿出这几年得的五保金,说上级查出来我的父母不具备五保条件,而且我们民政主任说可以先给拿一半,另一半可以年末给。当时找他们办的时候是这样说的,说和我联系不上了,他们没有了生活保障,那时候确实联系不上我了,因为我离婚,没有了家庭,给我的打击也很大,我不想让两位老人跟着我着急,我就走了,外出打工去了,我在2018年末回来的,今年就出了这事,宋律师,您看这事该怎么处理,这个钱咱们必须得给民政返回去吗?宋律师,您帮我拿个主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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