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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蒙圩政府征地办征地,不按照其公示我户面积补偿,岑柏琼户按照蒙圩征地办公示面积应得补偿2.7819亩,现在征地办不按照这个面积补偿,只按照生产队原承包土地平均人头数1.4464亩补偿,征地办还说,过期不签字不给征地补偿奖励金1.5万元,征地办强行把我户拨分给刘凤珍户,其中经过多次协商和调解,没有调解成功。请问我该怎么办?这个情况要不要签字领钱,签字领钱是不是代表承认蒙圩征地办的分划方案
向美玲律师 重庆-渝北区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18194203325,杨晓玲,法学学士学位,甘肃华藏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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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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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已从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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