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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蒙圩政府征地办征地,不按照其公示我户面积补偿,岑柏琼户按照蒙圩征地办公示面积应得补偿2.7819亩,现在征地办不按照这个面积补偿,只按照生产队原承包土地平均人头数1.4464亩补偿,征地办还说,过期不签字不给征地补偿奖励金1.5万元,征地办强行把我户拨分给刘凤珍户,其中经过多次协商和调解,没有调解成功。请问我该怎么办?这个情况要不要签字领钱,签字领钱是不是代表承认蒙圩征地办的分划方案
向美玲律师 重庆-渝北区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转入秦南律师事务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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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曾于广东法院任党支部委员、法官助理,扫黑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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