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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人骑的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后面一辆机动车也由南向北行驶,由第一车道行至第二车道,同向驶来的机动车在超车过程中与我发生刮擦,至电动车摔倒,造成我的电动车载的人盆骨骨折,住院治疗,我是软组织多处受伤腹腔积液,宫腔积液。现在车主不付医药费,责任怎么划分?
王刚刚律师 甘肃-兰州 甘肃兴正天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辽宁大学律师专业,专职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作为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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