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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师您好,
本人最近在桂林叠彩区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和原车主的交易方式是在微信转账,有聊天记录。
该车有《车辆一致性证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车辆车架上是2016年9月生产,开具的发票日期是2017年,购买身份是原车主的,但是此后原车主一直没有去上牌在驾驶 。
请问现今我 购买的这摩托车可以去上牌嘛 ?上牌需要原车主介入吗?可以的话需要额外缴纳哪些费用,准备哪些材料?
唐午宁律师 广西-桂林 广西金贤律师事务所
李丽萍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贵文律师事务所
任专职律师二十余年,代理经济、民事、仲裁、刑事、行政案件,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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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从事律师职业,2011年开始任事务所主任,代理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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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当事人的事当作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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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天外天(玉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先后在玉溪市红塔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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