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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是江苏仪征市马集岔镇村兴一组,叫周秀兰,原门牌号43号,现安置桃源小区6栋603室。从83年后结婚,嫁给一个从上海下放到江苏的城镇知青。婚前我有责任田,那时是和父母兄弟姐妹在一个家庭。后来父母老了分家了,把我的责任田分给哥弟们种了,一直到九七年,组里从哥弟那里把我的田剥去了。因为组里有窑厂来征用,土地分钱了,就不给我哥弟种了,也不分给我,我去找组长,他说嫁出门也不给。到二○一八年,国家征用土地了,村里分红了,分红是按人头和田亩分的人头和田亩各一半。我在部队邦助儿子带小孩,回来到村里找领导要求分我的人头钱,可以村里一直不同意,说我是空挂户,不是村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我从出生户口一直在这个,而且村里还有安置的宅基地,有房产证,可我要求分我人头钱,没要田每钱,至今不给不答服。

5位律师回复

王建成律师 江苏-扬州  江苏润茂律师事务所

黄蓉律师 江苏-扬州  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王晶律师 江苏-扬州  江苏三法(扬州)律师事务所

杨治年律师 江苏-无锡  江苏锦洲律师事务所

关庆猛律师 江苏-镇江  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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