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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交警】您的小型汽车鄂E6P026于2020-07-19 15:29在河北省太行山高速石家庄段44公里 400米阜平方向,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的违法行为。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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