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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7日我驾驶电动三轮车和一辆二轮电瓶车相撞,当日将她送往医院检查,当天只发现一根肋骨骨折并未住院回家休息,后来3.9,3.16日她自己去医院拍片显示都是3根肋骨骨折。后面经过休养,4.5号我们去交警大队判定责任一人一半。可是5月10号她去另一家医院拍片显示有六根肋骨骨折并且在没有通知我情况下去了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我现在表示疑问和拒绝支付伤残费,希望律师能给我相关结论和质疑点.
奚备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驰东律师事务事务所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26年,市律协两届物权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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