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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份合同中,甲乙丙三方,甲方为投资方,乙方为丙方个人股东,丙方为被投资企业。合同涉及到针对乙方的有条件对赌条款。丙方处盖了公章法人章,乙方处未签字,甲方已对丙方投资,且券商和证监会公告"发行有效,未发现对赌协议“。问题:对赌条款对乙方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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