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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家里老人得了胃癌晚期,然后家里这边的习俗是在医院走,半个月前就不太好了,家人急忙送到了医院,因为我们一家三口是6月23日从北京回来的,带核算证明回来的,下了飞机最新政策低风险地区不用隔离,下飞机做完第二次检测,我们就自行回家了,过了几天老人这状况不太好送医院我们也跟着去了,开始医院以我们从北京回来为由,拒收姥姥,当时我们的手里核算检测还没过期,我拍了在医院急诊的照片,后来家里找了关系,答应我们一家三口不去医院允许姥姥住,现在过了14天医院还不允许我们进病房,做核算检测也不可以进,人快不行了,最后尽孝的机会也不给,我妈妈天天在家哭,我不想让她有遗憾,我觉得医院在最开始入院的时候就已经侵权了,歧视我们从北京回的,以为病人负责的说辞为由,其实他们就是怕丢了乌纱帽,怕丢了官,我们都有证明还不让我们进,国家卫健委都出说明了,跟我说是属地管理,我说属地管理还不归中央统一领导了,就算理解,现在人都快不行了,我们也过了半个月隔离期还是不让,所以我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咨询下律师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麻烦您了
陈敏丰律师 江苏-常州 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