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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房产纠纷1个月前

我是父亲与前妻所生的孩子。继母在02年去世了,父亲在18年去世的,与前妻生有2个孩子,继母带来一个,后又跟父亲生了三个,前妻的两个孩子被他们送回湖南老家,让他们自生自灭,,···············,父亲去世后那四位把父亲的房子给分了,没有前妻那两孩子的份,请问前妻所生孩子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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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舟律师 湖南-长沙  北京天平(长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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