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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夏天,在某私立学校,给孩子缴纳了1年(2个学期,全日制。未签订任何书面内容。)的学前班学费,学费20000元+5500元餐费。学校承诺有数学、语文、中教外语、钢琴、外教外语、美术、立德、体育等课程。在完成了1个学期的课程后,由于疫情,学校停课,2020年3月末开始,学校组织网课,但是网课只有数学、语文、中教外语,3门课程,其他所有课程都停课了,而且课程只有一个上午。到2020年6月中旬,学校正式开学后,我们直接选择退学了。
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学校退费,有什么标准,或者法律依据,多谢了。
武凤娟律师 辽宁-大连 辽宁青树律师事务所
法学专业毕业。2018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业以来,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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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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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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