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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一份三人合伙的股份协议书,由于其中一人资金未到位,但是项目已经产生了费用,资金未到位者退出参与,是否要承担已经产生的消耗,按什么比例承担?还有就是在三方约定的资金没有全部到位的情况下,这样产生的损耗怎么去承担?
沈海洲律师 广东-佛山 广东昊法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20余年,主任律师、法律专家、法学会委员、市建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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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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