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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大唐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淮北发电厂职工顾廷应,男,1964年出生(企业内部档案错误写成1965年),最近几年因身体疾病(高血压三级、硬皮病)不能在原先工作岗位继续正常上班,且单位又无法解决合适我的工作,正常情况下只能在家休养,原先每个月单位给我发个基本生活费大约2000元左右,去年开始降到1500元左右,今年四月份只给我发了858元。我长期服药,每个月都得为此支出约五六百元。
我是1982年进入淮北发电厂,一直从事火电厂汽机高温高压管阀专业组长岗位工作,本企业专业工作近四十年。由于工作环境差压力大,长期劳累,积劳成疾。
请问,我现在改怎么办?
能否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或单位内部退养?(原先单位内部退养规定去年年底停止执行了)
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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