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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19年1月8号入职公司,本来说3个月开始缴纳社保,期间一直没有缴纳,从19年8月开始缴纳社保,也未签劳动合同。本人于2020年5月底提出辞职,公司说让我自己承担6月份的社保。并且扣除前面的已发的奖金,并说就此结清。我想问下符合规定吗?
徐继明律师 江苏-连云港 江苏海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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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审判机关从业经历,15载法官任职经验,1颗真诚的心,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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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十二年公职经验,熟悉公检法办案思路,民商事纠纷处理经验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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