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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山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结婚三个月已经协议离婚了 协议上写好了没有共同财产 没有债权 没有债权 恋爱时候对方送了一条项链和三个包 总价值八万元 彩礼是一辆车 离婚当天已过户 现在起诉我 这条项链和包是彩礼 并说没有共同生活 我们由于工作原因分两地 但是周末他会回来或者我去 然后他现在买了期房 在租房子住 说自己生活困难 我需要还这些东西吗?

3位律师回复

陈明律师 上海-黄浦区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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