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陕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铜川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陕西-铜川劳动工伤1个月前

金融机构将营销贷款(依据单位制度而办理的贷款)定性为职工贷款,对形成不良的贷款要求限期收回,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1、营销贷款定性为职工贷款是否有法律依据?
2、如果营销贷款形成不良而没有如期收回,单位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营销贷款诉讼到法院胜诉后,单位仍要限期收回,否则仍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如果行政诉讼是否可以跨省进行?避免当地行政干扰?

1位律师回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5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