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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去年购买了一个公司40%的股份,当时价格是约定36万,我朋友付了32.5万过去,那个公司是两个股东,每人50%,出让方是其中一个人,朋友钱也是转给他个人的,现在那个人把股份都给别人了,没有转给我朋友,我朋友现在想把这个起诉的权利转给他们公司的另外一个股东,然后叫他把股份转给我朋友,请问一下这个权利可以转给他吗?有法律效力吗?他去起诉他可以吗?
陈瑞敏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