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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婚姻家庭1个月前

罗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17年的离婚案件没有处理完的,现在可以从新诉讼不,因男方,不同意离婚,还打了另一方,女方的家属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结婚3年,无小孩,但是女方带了一个小孩去男方家,男方要求女方出3万元的抚养费给他男方的妈,说是带孩子的辛苦费,而女方这三年来为他家付出了青春,还管了家里生活一切开销,每个月的工资都花在了生活开销里,这样的要求合理吗?而且女方很怕男方,因为男方说了,见女方一次打一次,还扬言要杀女方全家,公安局是有备案的,已经隔了两年多了,快三年了,这样的关系法院能判离婚吗?如果要起诉,应该怎么办理相关手续呢,如果要请律师,你能接这个案子吗!女方要求只要能离婚,不给他钱,能把关系断了就可以了,这样,有多大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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