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贵州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铜仁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齐某和张某按当地风俗举行婚礼后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由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按规定办理婚姻登记。镇计划生育办在检查计划生育工作时,发现了他们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张某已怀孕的事实,即劝张某到医院进行妇检并实施流产手术,但张某及其家人对此予以拒绝。镇政府决定,对齐某和张某两人未经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按该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第36条的规定,处以罚款7200元;对他们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按该省《计划生育条例》第36条的规定,征收计划外生育费8000元。迫于压力,齐某和张某于次日向镇政府交纳了上述款项。2001年7月15日,齐某和张某不服镇政府对其违反婚姻登记管理行为处以7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向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以下简称《婚姻法》)和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对此类违反婚姻登记管理的行为并没有设定行政处罚,故该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婚姻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第36条的规定是无效的,依法不予适用。据此市人民法院作出了撤销镇政府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决。镇政府是否有作出上述行政行为的行政权力?
刘春健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玉顺律师事务所
潘竤蒽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润澜律师事务所
田和平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天金律师事务所
黄耀律师 贵州-黔西南 贵州尊安律师事务所
王家祥律师 贵州-贵阳 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
郭瑞承律师 贵州-遵义 贵州舸林律师事务所
于梦阳律师,百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梦曦律师团队创始人,公
帮助人数:14人 粉丝人数:1419人
内蒙古庆胜律师事务所律所,专业从事民商事案件代理,包括婚姻家
帮助人数:335人 粉丝人数:1214人
帮助人数:7人 粉丝人数:508人
帮助人数:12人 粉丝人数:9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