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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劳动工伤1个月前

您好!我媳妇在2013年受得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九级),因为准备辞职,公司不想赔偿,就要求重新鉴定,说有个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出鉴定结果一年后,员工和单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这都过了快七年了,当初是右手食指骨折,现在已经恢复好了,应该去重新鉴定吗?

1位律师回复

吴家宝律师 山东-烟台  上海市华诚(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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