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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过程中双方发生冲突,致欠债人轻微伤,欠债人要求不还欠款才同意和解,这个要求合法吗?如果同意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即如果同意和解,讨债人就不可以再要钱了?如果不同意,讨债人可以赔偿医药费而申请不拘留吗?
刘姝瑾律师 天津-河东区 天津瑞宇律师事务所
本科学历,共产党员,10余年体制工作经历,善于将法律经验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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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德明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副主任,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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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律师,律师执业前是一名有着22年军旅生涯的中校军官,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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