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舟山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四川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达州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通川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四川-达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去年8月份,我老公给我提出离婚,离婚原因是因为家庭的一些琐事,他认为需要给自己一个交代,由于我们夫妻一直处于两地分居生活,他在外地工作,我对于他在外面的情况一概不知,包括收入多少,公司地址和租房地址,他都不让我去找他,所以我怀疑他是不是有其他女人了,但是他自己否认,由于我没有证据,只是怀疑。所以我现在该怎么处理,我们有一个女儿,8岁,我们婚后有一套房产,但是首付和按揭全部都是女方父母给的,他没有给一分钱,房产证名字只有女方一人,但目前还在按揭中,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他本人同意不会跟我争这个房产,我女儿从小一直跟我生活,所有开支也是女方在承担,他父母离异,他又一个人在外地工作,不适合带小孩,我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家庭条件比他好,他婚前有一套房子,如果离婚,我有权与他协商将我们夫妻双方名下的所有财产都注明归女儿所有吗?因为我担心他以后再婚。他具体工资收入我不清楚,那么抚养费支付多少怎么界定?我应该要多少?

1位律师回复

杨梅律师 四川-乐山  四川得助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9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