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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建筑工程1个月前

请问律师:我公司在青海西宁海湖万达广场做了供货方,工程早已结束,所供货质保期(2017.06,08~2019.06.08)已过两年,去年(2019.06.08)到期时因公司事情多.一直没有顾上前来办理工程质保金支付申请,现在来他们公司办理质保金支付手续,就是推脱迟迟不给办手续,理由也特别:什么怨我们去年质保期到了就应该前来办理,你现在来了你们的阀门都装在系统上,我现在也不能确定是否正常使用,必须等天热空调系统投用一个月没问题才能办手续,这种做法是不是在玩赖,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2位律师回复

赵琳律师 青海-西宁  青海律科律师事务所

周肖杰律师 青海-西宁  青海辩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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