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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竣工是工程完工且通过国家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验收标准对施工结束的建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果的验收,并且出具有关法律文书。如果整个工程其中的一个小部分(初期样板区)完工,因工程大部分还未开工或在建中,不可能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正式验收条件,仅发承包双方就该样板区进行内部验收,请问该样板区的优先权是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式联合验收开始计算,还是从内部验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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