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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咨询您一个问题,离婚协议书只写子女抚养费,就是包括所有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了吧?需要额外备注吗?我要求额外备注,对方不同意,如果到时对方以抚养费不够或者教育医疗等费用不够子女开支起诉我,成立吗?
赵艳律师 江苏-徐州 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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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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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服务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司(包括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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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占财律师,2009年5月开始法律服务工作,2016年6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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