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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劳动工伤1个月前

您好,我是济南的一名大四学生,因实习之前和济南汇鲁中介签了三个月租房协议,签名的时候没有仔细确认,现在发现按照他们的合同,我押一付三的租金,现在租了一个月想换房子,是完全不退的,这种情况是合理的吗?能否申请维权?合同上说:如果乙方选择的是短租产品,则不能够提前解除合同,乙方确实需要提前退租的,乙方已支付但未产生使用的租金和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不予退还。这种情况只能怪自己没仔细看合同,自认倒霉吗?麻烦您给一下意见,非常感谢您。

5位律师回复

王秀秀律师 山东-烟台  山东谷源律师事务所

李志高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佑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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